9月15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以下简称《基加利修正案》)对中国正式生效(暂不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基加利修正案》旨在加强对氢氟碳化物(HFCs)等非二氧化碳强效温室气体的管控,将未来30年 HFCs 的预计生产和消费量削减至少80%。
那么,《基加利修正案》有哪些来历?《基加利修正案》包含哪些内容?《基加利修正案》有哪些约束和效益?
保护臭氧层国际公约基本情况
-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结于1985年,是全球保护臭氧层行动的重要法律基础。公约规定各缔约方应采取适当措施,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人类活动造成的臭氧层变化引起的不利影响。我国于1989年加入公约,成为公约缔约方。
- 《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
议定书于1987年达成,旨在逐步停止生产和使用消耗臭氧层的化学品。议定书为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设定了具体可执行的任务。在各缔约国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世界成功淘汰了超过99%的消耗臭氧层物质。
根据科学评估,议定书实现了巨大的环境效益和健康效益,平流层臭氧层正在恢复,预计到本世纪末将避免至少一亿例皮肤癌和数百万例白内障发生。
我国于1991年加入议定书,成为议定书缔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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